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保持春节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提醒告诫函

来源: 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8-02-02 10:06 浏览次数: 1

关于保持春节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

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有关单位和经营者:

春节将至,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户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各经营户要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特别是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各商场超市经营者要确保在春节期间物资供应充足。

三、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价格政策,城乡公交、长途客运、出租车一律不得擅自涨价。

四、各经营户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严禁借节期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上涨。

五、凡发现经营者在节期有违价行为的,我们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2018年1月31日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