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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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第七批 2020年11月3日上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5 D1YU202000115 反映临湘市桃林乡永丰村黄家组塑料制品厂污水、气味污染,要求关停取缔改厂。 临湘市 大气、水 11月1日上午,联合调查组袁哲、李清、王振宇、曹源共4人前往桃林镇清泉社区黄家组塑料制品厂进行调查核实。通过现场查看封条、走访周边群众以及对该厂负责人进行问话,均没有发现生产迹象。 属实 11月1日下午,该塑料制品厂对非法生产的机械设备进行了自行拆除。 暂无 办结
6 D1YU202000117 反映临湘市国新再生纸厂等9家造纸企业于2018年11月被政府强制关停,到目前补偿一直未到位。 临湘市 其他 于2020年10月31日安排潘拓、廖朝辉等2名负责同志去临湘市9家造纸企业现场调查核实资金到位情况。经调查,省、岳阳市、临湘市共安排造纸企业退出资金4053万元,其中省发改下达3008万元、岳阳330万元、临湘本级安排715万元。共下达到企业退出奖补资金4053万元,其中:临湘市新农村环保包装厂222万元;临湘市桃林兴达再生纸厂701.5万元;骆坪再生纸厂496万元;临湘市普查纸品厂496万元;临湘市羊楼司国新再生纸厂496万元;临湘市羊楼司镇兴和纸厂701.5万元;临湘市腾飞纸业有限公司222万元;临湘市富强纸厂496万元;临湘市新华纸品厂222万元,合计4053万元。 不属实  1、我市成立了造纸企业引导退出领导小组,拟定造纸企业2018年11月30日前退出。2、临湘本级安排715万元,通过主要领导亲自向省财政、发改汇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建议,已争取到省发改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奖补资金共3008万元,岳阳解困资金330万元。3、支持指导退出后的造纸企业转型,目前已有四家企业转型,转型发展竹木加工厂、车辆检测站和干洗行业。 暂无 办结
10 D1YU202000122 反映临湘市源潭镇源潭湖的养殖户2018年响应国家退养政策到目前未得到补偿,要求补偿。 临湘市 其他 2020年11月1日,联合调查组成员曾建福、吴向荣、王丽华、彭淼清、黎国柱、严玮、陈岳平共7人深入到源潭河周边的2个村(社区)即黄盖村和源潭社区排查走访了所有2018年已退养的养殖户及村组干部,并到聂市镇财政所及聂市镇动物防疫站查阅了2018年退养资料及退养补偿款发放资料。经查,临湘市原源潭镇已于2015年12月乡镇合并后改称聂市镇,原源潭镇内无源潭湖,只有一条自然河流叫源潭河,属天然水域,源潭河内2018年无任何畜禽及水产养殖设施(户)。源潭河周边禁养区范围内(离源潭集镇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户张明华、彭康明、郑移君、宾应富、江跃平、廖美元、刘金容、李竹鹏、向良雨、方建华、彭桂芳等11户,已于2018年实施了退养。 不属实 经联合调查组调查,2018年聂市镇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已于2018年对源潭河周边禁养区范围内(离源潭集镇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户11户实施了退养,2019年元月对该11户养殖户进行了退养补偿共计428252元,这些养殖户均说已领到补偿款,2018年至今聂市镇从未收到其他退养养殖户要求补偿的诉求,信访与事实不符。 暂无 办结
11 D1YU202000123 反映临湘市五里街道办事处星球村最江公路旁环保砖厂灰尘、瓦厂浓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要求将砖厂、瓦厂搬迁。 临湘市 大气 2020年10月31日,联合调查组戴庆焱、李明红、冯伟、向智等4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临湘市星球琉璃瓦厂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没有发现浓烟排出,且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的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常规性监测。调查组现场查看了企业今年三个季度的检测报告,结果均显示为:合格。但现场巡查发现,瓦厂运送货物的车辆由于清洗不到位,没有采取防尘覆盖措施,导致路面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调查组责令企业立行立改,对运输车辆清洗到位,做好防尘覆盖措施,并在厂区内外做好洒水防尘工作。 暂无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