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一件事一次办”专栏 >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个人)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编稿时间: 2020-07-08 10:15 来源: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愿选择合并事项。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二、 服务对象

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 适用范围

全市

四、办理事项结果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五、受理窗口

城镇居民由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厅二楼医保缴费窗口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服务站参保缴费,农村居民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通过村委会统一参保。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医保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七、申请条件

已登记户籍

八、材料清单

涉及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1

身份证或户口簿

申请人提交

1

以下情形无法提供当地户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可提交相关身份证明:

1.  当年新迁入户籍相关证明;

2.  复转退军人相关证明;

3.  未及时取得本县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相关证明;

4.新生儿未在28天内取得本县户籍相关证明。

原件

现场核验

九、办理基本流程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一件事流程图

(时限:即办)

流程图: 终止: 申请

 

不符合政策退回,并当面告知原因

 

菱形: 受理

   

 

十、办理说明

1、正常规定参保期内缴费的,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

2、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参保的申请人须符合政策才能登记缴费,从缴费之日起的次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十一、审批时限

即办。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

1、规定期内参保人员2019年度城乡居民收费标准为个人缴纳220元、各级财政补贴520元/人。

2、规定期外参保人员2019年度城乡居民收费标准为个人缴纳740元/人(各级财政补贴部分由个人自行负责)。

3、对符合规定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重点抚恤优待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其个人年度缴费由政府全额或部分承担。

收费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发文--【湘人社发【2018】60号文】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临湘市政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临湘市长安中路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务中心医保窗口:0730-3765333

监督电话:0730-3969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