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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编稿时间: 2020-07-08 09:05 来源: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

一次办”服务规程

(公司)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申请人可按照本服务规程事项办理,也可自愿选择合并事项。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56802/content_1554231.html)

“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

“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 :

“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一次办”服务

二、服务对象: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

三、适用范围:

临湘市行政区域

四、办理结果: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注销

五、受理窗口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住建窗口

六、审批决定窗口

临湘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七、申请条件

(一)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2)租借其他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已签订租借合同;

(3)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均为合格;

(4)使用单位工作人员具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建立了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6)具有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注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完毕即可申请使用登记注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机关不予使用登记并有权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1)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4)未经安装验收或者经安装验收不合格的。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基本材料

1

临湘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

2

原件

2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书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验原件)

3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验原件)

4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

第三方专用公司

1

复印件(验原件)

5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

第三方专用公司

1

复印件(验原件)

6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验原件)

7

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验原件)

8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验原件)

9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合同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验原件)

10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申报表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

11

建筑起重机械维保合同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验原件)

12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申报表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注销基本材料

1

临湘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表

申请人提交

2

原件


九、基本流程

“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注销”一次办流程图

(时限:1个工作日)

使用完毕、拆卸

注     销

 


十、办理说明

1.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行诚信考核制度。

3.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4.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申请;

5.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注销的,拆卸单位、拆卸方案、现场环境等在装拆告知登记有变更的,参照安装告知登记流程重新申报;

6.建筑起重机械拆除10个工作日内,使用单位申请注销登记。

十一、审批时限

全流程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等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临湘市长安中路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0730-3723309

监督电话:12345  0730-3969585


附表1

临湘市建筑工程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使用单位(公章):                  电  话:                 年   月   日

产权单位

备案登记编号

备案有效期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含起重量)

制造单位

设备高度

首次安装

最终使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安装单位

安装时间

安装单位

资质证号

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检验检测单位

联合验收日期

设备操作安装维修人员

姓名

工种

上岗证号

安装单位意见

技术负责人:

安装单位(章)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意见

技术负责人:

使用单位(章)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意见

技术负责人:

总承包单位(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使用登记编号

登记审核审批意见

监督组:

分管站长: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2

临湘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表

使用单位(章):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使用登记

编号

拆除时间

使用单位意见:

使用单位(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使用登记部门意见:

监督组:                                   分管站长:

(章)

年  月  日

注:使用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完毕以后7个工作日以内填报《临湘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表》,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