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22-04-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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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临湘市司法局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

1、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人员1名(岗位一)。

2、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3名(岗位二)。

3、办公室文秘1名(岗位三)。

二、选调范围

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岗位一报考要求

1、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司法警官学校矫正专业或同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岗位二报考要求

1、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有基层工作经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须在司法系统工作满五年。

(三)岗位三报考要求

1、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有从事过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5、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4月25日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安临湘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5月11日(工作时间)。报考人员需准备好《临湘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和编制卡复印件、3张1寸证件照等相关纸质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到临湘市司法局办公楼204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委政法委、临湘市委编办、临湘市司法局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信访举报尚未结案的人员,以纪委监委审查结果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人社局统一制作。

(四)考试

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委托临湘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本次公开选调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参考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形成考生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涉毒毛发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负。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市司法局成立联合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家访、面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以进行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试用调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试用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政法委备案,提请市委组织部正式调入,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临湘市司法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小莉

联系电话:0730—3723227/17773060191

邮箱:253935243@qq.com

监督举报电话:3701772(临湘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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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湘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