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来源:临湘政府网   日期: 2022-11-0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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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临政发〔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工作任务予以分解下发,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市长、副市长要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加强调度督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如质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考核评价。各牵头责任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牵头责任单位对牵头负责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完成时间进度表;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有力。各牵头责任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先报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核,交由市政府督查考评办统一汇总备案,特别是对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办理等工作,要做到早筹划、早衔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20日前,将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报送至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建立工作台账,以便备查。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实行“市长亲自督、分管副市长带头督、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跟踪督”的三级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督查的重点,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便于领导进行工作调度。对在落实过程中进度较慢的单位,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落实,并予以通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2022年度政府重点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考评结果直接纳入市委、市政府年终综合绩效考评计分内容,对工作落实特别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加大扣分权重。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1.《政府工作报告》未来五年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2.《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附件1

《政府工作报告》未来五年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目  标  任  务

牵头

市级领导

牵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相关责任单位

1

到“十四五末”,全市生产总值突破500亿元,年均递增10.4%;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12%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8%以上

市发改局

周  伏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2

积极对接岳阳长江百里绿色经济发展走廊、岳阳炼化一体化等专项规划,高标准完善园区规划。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严控“两高”产能,保障重大项目用能,做到有保有压。完善园区物流配套,推动大件物流延伸到园区,畅通园区物流“毛细血管”

临湘高新区、市科工局

3

对城区及相关节点乡镇进行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推动形成“一城两片多点”空间格局。把滨江园区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推动产城融合。充分开发利用五尖山片区的生态资源、游乐资源、科普资源,打造岳阳休闲、康养、养老、教育的后花园。支持滨江园区北向融入岳阳水港,桃林、长塘片区南向融入空港发展,打造岳阳港区经济的物流集散地、功能拓展区。充分发挥边界镇、口子镇、旅游镇、产业镇等区位优势和发展特色,与“一城两片”错位发展、协同发展

临湘高新区、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科协、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相关镇(街道)

4

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单位GDP用水量、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降幅达到8%以上

临湘高新区、市科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5

规划码头铁路专用线、通用航空机场,构建“铁、公、水、空”四位一体联运体系,融入“湘—沪—非”江海联运物流网络

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岳阳惠临公司

6

财政总收入达到25亿元,年均递增14.4%

市财政局

何华光

市税务局,各镇(街道)

7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稳产能力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8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医保、社保等重点领域基金监管

市税务局

吴  松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审计局,各镇(街道)

9

在完善社会保障、优先招录事业编制、增加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政策和措施上加大力度、放宽条件,解决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建好用好“人才编制池”,为引进各类紧缺人才、创新人才提供保障。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吸引企业、能人、市民下乡兴乡,重点培育产业人才,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市人社局

刘  宝

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体局,各镇(街道)

10

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临湘高新区、市住建局、市科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各镇(街道)

11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

市应急管理局

周生和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12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推行审批备案制、告知承诺制,大幅提高审批服务即办率和网办深度。深入推进园区“放管服”改革,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当好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汤勇兵

市优化办、临湘高新区、市工商联、市直相关单位

13

借鉴“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坚持依法信访,集中治理重复访,坚决打击缠、闹访

市信访局

肖芳明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14

鸭栏码头改扩建3个3000吨级泊位

岳阳惠临公司

刘  辉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

15

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市文明办

黎  丞

市直各单位

16

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递增8%左右

曹  超

市科工局

黄  晓

临湘高新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各镇(街道)

17

5年内新增2家以上上市企业,每年培育省级“小巨人”企业2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

临湘高新区、市发改局

18

清理“僵尸企业”“小乱杂”企业,促进标准化厂房亩产效益提升、空间优化。力争到2025年,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以上

临湘高新区、市财政局

19

瞄准“三类500强”、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引进核心企业、开发核心产品,推动形成有龙头、有配套、有链条的产业格局,全力冲刺“135”( 引进“三类500强”企业1个,建成旗舰项目3个,投产亿元以上项目50个)目标

市贸促会

彭  艳

临湘高新区、市科工局

20

发挥湖南(岳阳)中非工贸产业园的平台作用,继续深化临港合作,利用岳阳自贸片区、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体制优势,推进产业园“三中心三基地一园”建设,形成“大宗货物+加工贸易+临港产业”的发展模式,通过5年的努力,力争实现年产值300亿元,完成对非大宗商品年进出口贸易额10亿美元

临湘高新区

刘星魁

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贸促会

21

加快融港融产步伐,推动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产业链稳步成型。承接配套长炼、岳化、己内酰胺等大企大厂新材料项目,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向绿色化工转型升级,招引一批科技含量较高、规模较大的绿色化工项目入园发展,力争到2025年,培育3—5家年产值过50亿元的骨干企业,形成以新材料、绿色化工等产业为主导的滨江片区产业集群

曹  超

临湘高新区

刘星魁

市贸促会、市科工局

22

探索园区托管模式,提高园区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的市场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机制

市财政局、市科工局、市人社局、市贸促会

23

将羊楼司竹木产业园纳入园区整体规划,形成“一园三区”发展格局。发展壮大竹木家居产业,带动配套企业及中小企业联动发展,推动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重构产业形态,向中高端价值链迈进

羊楼司家居

产业发展中心

钟三军

临湘高新区、市科工局、市贸促会,羊楼司镇

24

整合境内长江、黄盖湖、五尖山、大云山、龙窖山、聂市古街区、6501等旅游资源,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景点相互嵌入、深度融合,开发长江文化游、垂钓竞技游、休闲观光游、国防体验游等旅游产品,打造精品旅游路线

杨  善

市文旅广电局

吴  斌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浮标产业发展中心,相关镇(街道)

25

提质改造公共文化场馆(站),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化进程,抓好临湘浮标、临湘青砖等非遗项目申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市浮标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26

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维修改造一批中小学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和运动场,支持临湘职业中专实施整体搬迁,着力解决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和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逐步提高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市教体局

李宗才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2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12%以上

李伟峰

市农业农村局

李  瑜

市统计局,各镇(街道)

28

提高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做优做强生猪、茶叶、油茶、艾草、中药材、酿酒等农业产业

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29

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加大耕地抛荒、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后期配套服务和长效管护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各镇(街道)

30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推进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新增有机产品2个、绿色产品5个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2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粮食局,各镇(街道)

31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有序实施集镇、村组电力通讯线路私拉乱接整治,打造公路沿线、旅游路线、长江岸线生态走廊。科学编制乡村规划,保护传统村落和红色遗产遗迹,全面规范农村居民建房,建设体现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的美丽家园

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32

继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镇(街道)

33

完成97座小Ⅱ型水库除险、游港河综合治理等项目

市水利局

姚  维

各镇(街道)

34

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李伟峰

市河长办

姚  维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35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做好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镇村两级收入来源,增强乡村造血功能。引进一批无污染、低能耗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下乡进村,助推群众“家门口就业”

市乡村振兴局

彭庆楚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36

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快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启动失独家庭医养结合养老院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市民政局

曹新望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

37

组织村民完善好村规民约,发挥好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狠刹人情歪风、婚丧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各镇(街道)

38

全面实施林长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林业碳汇能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引导农村林地有序流转

市林业局

何碧辉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39

推进法治临湘建设

杜卫东

市司法局

杨  奕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40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抢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城乡治安巡逻常态化

市公安局

刘木清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41

坚决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市禁毒办

胡贻涛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42

完善优抚安置制度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詹  荣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43

支持建材企业创新发展,提高建材产业含绿量,实现传统建材产业向绿色建材产业升级

李开龙

市住建局

张  韧

市科工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各镇(街道)

44

有序实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加强重点区段改造提质

各镇(街道)

45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重点实施农村供水管网延伸等工程,保障城乡居民集中优质安全饮水

市水利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各镇(街道)

46

推进矿产资源整体优化利用,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管控大型砂石矿山绿色开采,清理处置长期闲置土地

市自然资源局

戴季田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各镇(街道)

47

深入推进城市服务和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科学化发展,打造集数据管理、动态监控、行动指挥、信息发布、投诉受理、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管理平台,完善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清扫保洁等体系,把背街小巷纳入城市管理统筹安排,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常态化推进城市创建行动,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市城管局

郑新宇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48

完成临鸭公路改造升级和五大公路建设,抓好农村交通路网建设,适时启动毛塘大道等干线公路建设,新建资源路、产业路180公里,新建、改造桥梁98座,适时启动G107东移

黎建平

市交通运输局

万云霞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49

启动G353公路提质改造等骨干道路工程

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罗喜军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镇(街道)

50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黎建平

市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何卫华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51

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适时建设羊楼司、聂市、詹桥、桃林四个大型中心卫生院,深化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能力,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市卫健局

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52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方  虹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5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递增10%左右

姚铁军

市商务粮食局

胡子贵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54

优化中心城区商业布局,鼓励引导城区发展购物、餐饮、娱乐一站式大型商贸综合体,新建3个城区商业广场,打造一批专业市场,推动商贸、文化、旅游、娱乐、饮食、节会深度融合,聚集城市人气商气

市文旅广电局、市贸促会

55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扛牢担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56

支持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交易,到2025年力争新增外贸“破零”企业20家。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畅通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渠道,推进农超、农社、农校对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体局、市供销联社、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57

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对接加入省、岳阳市融担体系平台,补齐金融短板,发展绿色金融

姚铁军

市政府金融办

胡子贵

市财政局、市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湘支行

58

新建220千伏临湘东变、110千伏临湘北变等重大项目,切实增强供电可靠性,尽量少停电、不停电

国网临湘

供电公司

吴君一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道)

59

下大力气解决城区空气质量问题,打好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让大家呼吸到更加清新的空气。系统实施沿江沿河沿湖排污(渍)口治理等专项整治,地表水质量稳定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高于98%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李勇良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临湘高新区、岳阳惠临公司,各镇(街道)

60

发展壮大钓具(浮标)产业,带动配套企业及中小企业联动发展,推动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重构产业形态,向中高端价值链迈进。建设运营钓具(浮标)电商物流园,引进电商物流企业入驻,实现抱团发展,打造直播电商专业街,培育直播带货新业态。力争到2025年,入园电商物流企业达10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0亿元

市浮标产业

发展中心

李宏毅

临湘高新区、市科工局、市贸促会、岳阳惠临公司、市供销联社、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融媒体中心

 

 

 

 

 

 

 

附件2

《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目  标  任  务

牵头

市级领导

牵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相关责任单位

1

财政收入增长15%

市财政局

何华光

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2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防风险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3

狠抓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正确处理好上项目、抓发展与防风险、化债务的关系,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破解项目融资难题。坚决防止盲目举债建设,不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做到民生保障应保尽保、行政开支能省则省,严控政府债务率

岳阳惠临公司、市审计局,各镇(街道)

4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市发改局

周  伏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5

提高立项争资效能,争取一批补短板强功能的城建、交通、能源、电力、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完成立项争资50亿元。全面落实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和“六个一”项目推进机制,推动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开工项目尽快建成投运,竣工项目尽快达产见效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6

全面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四减”要求,276个套餐事项的材料、流程、时限均精简50%以上,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办事更省心省力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汤勇兵

市直相关单位

7

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抓好学校周边和施工路段疏堵保畅,加强省界、县界公路治超治限,完善摩托车、电动车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交通治理能力和水平

市交通问题顽瘴

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胡贻涛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8

继续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00人、城镇就业4700人

市人社局

刘  宝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9

强力推进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待遇有序发放

市医保局,各镇(街道)

10

加强财税征管,深入开展“减税降费、协税护税”行动,把该减免的减免到位,把该征收的征收上来,努力做大收入盘子。强化社保、医保扩面征缴

市税务局

吴  松

市财政局,各镇(街道)

11

加强信访源头治理,确保信访事项按期受理率和办结率为100%,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达到98%以上

市信访局

肖芳明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12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确保全年安全责任死亡事故为零,进入全省安全生产优秀县市行列

市应急管理局

周生和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13

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统筹抓好网络安全等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狠抓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完善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防灾救灾减灾机制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镇(街道)

14

创新园区体制机制,落实薪酬制度、人事制度和社会职能剥离等改革措施,推行“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交付”改革,为企业提供更加直接、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服务。完善园区水、电、气、路、排污、消防、物流等生产配套,完成纬二十四路、消防站等工程,启动岳阳交建投现代物流建设项目

曹  超

临湘高新区

刘星魁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惠临公司、国网临湘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大队,江南镇、云湖街道、羊楼司镇

15

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

市科工局

黄  晓

临湘高新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各镇(街道)

16

力争全年实现招商引资“1313”目标,确保年内实际到位内资150亿元,实际使用外资300万美元,新注册“三类500强”企业1个以上

市贸促会

彭  艳

临湘高新区、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各镇(街道)

17

严格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实施职业教育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基教“十条”,扎实推进“双减”改革。大力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省运会临湘会场赛事。推进羊楼司中学宿舍、定湖中学综合楼等项目建设

杨  善

市教体局

李宗才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羊楼司镇、坦渡镇

18

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运营好文创园,推进场馆标准化建设,新建市非遗文化展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共文化供给水平

市文旅广电局

吴  斌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岳阳惠临公司,各镇(街道)

19

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建设,确保管护面积到位率100%,努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李伟峰

市林业局

何碧辉

各镇(街道)

20

深化殡葬改革,抓好“豪华墓”整治,做好殡仪馆收购及运营,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市民政局

曹新望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岳阳惠临公司,各镇(街道)

21

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和人均救助水平

市财政局、市残联,各镇(街道)

2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

市农业农村局

李  瑜

市统计局,各镇(街道)

23

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惠农补贴各项政策,加大对双季稻主产乡镇的支持力度,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统防统治等农业实用技术,推动农业高质高效绿色发展,完成粮食作物复种面积84.5万亩、年产量34.5万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万亩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粮食局,各镇(街道)

24

新发展专业合作社30家、家庭农场50家,加强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应能力,确保生猪存栏40万头、出栏60万头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各镇(街道)

25

完成改厕5000个,无害化厕所比例达到73%,创建省级、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各5个,力争进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行列。严控畜禽养殖废水和水产养殖尾水外排,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完成疑似矮围核查整改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26

建立健全防返贫的动态监测和救助扶持机制,继续保持帮扶力量和帮扶措施的总体稳定。加大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和产业帮扶力度,抓好乡村产业培育,建立利益链接,确保增收有渠道、可持续

李伟峰

市乡村振兴局

彭庆楚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27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坚决遏制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重拳打击“盗抢骗、毒黄赌、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

杜卫东

市公安局

刘木清

市司法局,各镇(街道)

28

严格实行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六个一律”,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推动毒情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市禁毒办

胡贻涛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29

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做好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管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詹  荣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30

全面推行“一网统管”模式,加快城市运行综合管理线上线下融合,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网格化体系,做到“网格吹哨、城管报到”。深化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主干道沿线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铁腕禁违控违,规范管控渣土,落实划行归市和广告管理,实施城区弱电入地,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打造靓丽城市景观

李开龙

市城管局

郑新宇

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工局,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云湖街道

31

加强殡葬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城区治丧活动

市民政局,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云湖街道

32

新修开通旺湘路,打通长盛路与连心路之间的堵点,缓解五小早晚堵车压力,加快推进17个老旧小区改造,新修城区污水管网27.5公里

市住建局

张  韧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云湖街道

33

做好季兰坡公跨铁桥等危桥的安全改造,继续实施G353大中修

黎建平

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罗喜军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詹桥镇、桃林镇、忠防镇、五里牌街道

34

完成公交融岳发展一体化改革,增加乡镇主线、支线客运班次,让群众出行更优惠、更便捷、更顺畅。启动S208建设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

万云霞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岳阳惠临公司,各镇(街道)

35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和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方  虹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36

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市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

何卫华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37

统筹规划公共卫生资源,培养一批乡镇卫生院本土化医卫人才、“村医”本土化专业人才,引进一批高水平和急需的专业人才,建设一批重点特色专科,开展规范村医行医专项治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市卫健局

何卫华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38

强力推进“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待遇有序发放

市医保局

陈彦彬

市直相关单位

39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姚铁军

市商务粮食局

胡子贵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40

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做好粮食收储工作,加快城东粮油收储公司定湖库点1.5万吨标准仓储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41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创建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

姚铁军

市政府金融办

胡子贵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镇(街道)

42

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确保城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坚决清理河湖“四乱”,确保国控、省控河流断面水质持续向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临湘分局

李勇良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13件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临政发〔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2022年度市政府13件重点民生实事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做好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切实可行、争资为主、统筹结合、兼顾多方”的原则,坚持经济建设和民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推动重点民生实事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重点民生实事牵头市领导要加强领导,经常调度,及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进行分解(见附件1),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3月15日前,各单位要将实施方案报市实事办备案。市实事办要抓好重点民生实事办理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总结汇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整体联动、积极配合,特别是涉及项目报批、手续办理等,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协调,确保重点民生实事各项工作任务如质、如量、如期完成。

三、加强跟踪督办考核,强化结果运用。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牵头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须向市实事办报送进度表(见附件2)。市实事办、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进度不快、落实不力的牵头责任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问责程序。由市实事办牵头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见附件3)。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纳入2022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围,考核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对工作任务情况完成较好的单位及表现突出的个人,纳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处理,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附件:1.2022年度临湘市政府13件重点民生实事责任分解表

2.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办理   月进度情况表

3.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考评办法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附件1

2022年度临湘市政府13件重点民生实事责任分解表

序号

实事名称

具体内容

牵头

市级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相关责任单位

1

完成4所农村薄弱学校建设

桃林浩然小学新建综合楼1栋,四层,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贺畈中学新建综合楼1栋,四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羊楼司中学新建学生宿舍1栋,五层,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定湖中学新建综合楼1栋,四层,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

杨  善

市教体局

李宗才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科工局,桃林镇、詹桥镇、羊楼司镇、坦渡镇

2

完成4.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李伟峰

市农业农村局

李  瑜

云湖街道、羊楼司镇、詹桥镇、桃林镇

3

完成1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对八角岭、花果园、回头冲、观塘冲、姚家冲、剪头坳、猫形、沈家冲、杨树冲、王洋洞、百花台、石头坑、谢坡塘、胥家冲14座小型水库进行灌浆处理,对溢洪道进行维修改造

市水利局

姚  维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相关镇(街道)

4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标准和人均救助水平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75元/人/月。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标准和人均救助水平,城乡低保在2022年12月30日前达到省、岳阳市实事标准,城乡特困供养生活费标准按照城乡低保保障标准1.3倍执行

市民政局

曹新望

市财政局、市残联,各镇(街道)

5

改造17个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个,年内开工率达到100%,完成投资50%

李开龙

市住建局

张  韧

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国网临湘市供电公司、市融媒体中心,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云湖街道

6

完成桃矿避险搬迁小区建设

新建50套公租房,改造加固68套危旧房,签约拆除18栋159户棚户房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岳阳惠临公司,桃矿街道

7

G353桃林至横铺段提质升级

完成G353(K1080+000-K1087+110)桃林至横铺段7.11KM路面大修工程

黎建平

市公路建设和

养护中心

罗喜军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桃林镇

8

重建S206季兰坡公跨铁桥

对S206季兰坡公跨铁桥进行拆除重建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融媒体中心、岳阳惠临公司、市科工局,五里牌街道

9

开展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试点,将市中医医院纳入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试点

将市中医医院纳入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试点,将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膝关节炎、带状疱疹、面瘫病、伤筋病、慢性胃炎等多病种纳入医保中医类别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报销比例达到85%,患者自负15%

黎建平

市医保局

陈彦彬

市中医医院

10

优化公交服务

1.     临岳城际公交,投放30台新能源车,每天班次由现在的40个增加到75个,发班时间由每20分钟一班调整到每15分钟一班。票价由原来的15元通票价调整为10元、6元阶梯票价制,并按公交车要求,对残疾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65岁以上老年人免票;

2.     城乡公交,增加20台新能源车,着重改造路北片区运力紧张的江南线、羊楼司线,将原来的8米车型统一调整为10米车型,将江南、羊楼司线上调整下来的8米车型调整到其它干线、支线,提升支线公交车运能。城乡公交主线实现每30分钟一班,支线每50分钟一班,次线每天至少2班,确保群众便利出行

市交通运输局

万云霞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11

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建设2000平方米的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50个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3000平方米的市级三级物流中心和50个镇村物流站点,整合5家物流企业开通5条市镇村物流配送线路;开展农村普及培训50场,完成电商技能培训1000人;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支持4款以上精品网货、建立20款产品以上特色农产品标准化流程、指导20家以上传统企业转触网型升级

姚铁军

市商务粮食局

胡子贵

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供销联社,各镇(街道)

12

启动220kV变电站建设

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220kV输电线路三回,110kV输电线路8回,10kV配电线路12回。2022年完成立项、土地征收,年内开工,2023年完成建设任务

国网临湘市

供电公司

吴君一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长安街道

13

完成13个行政村电网升级改造

对响山村、石田村、桃树村、孔家村、托坝村、晓阳村、新生村、联合村、鸭栏村、板桥村、五爱村、何洞村、红士村等13个村中低压配电网升级改造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五里牌街道、云湖街道、羊楼司镇、江南镇、聂市镇、坦渡镇、长塘镇、忠防镇


附件2

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办理   月进度情况表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指标名称

全年目标任务

实际完成数

占任务 %

 

 

 

 

 

 

 

 

 

 

 

 

实事实施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及今后拟采取措施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考评办法

 

为确保2022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实绩评价机制和工作考核体系,营造实事实办、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由临湘市办实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实事办”)牵头负责对全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实施考核。

二、考评范围和内容

考评对象为2022年省、岳阳市和市本级13件实事的责任单位,包括牵头承办的市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相关镇(街道)。考评内容包括省、岳阳市和市本级确定的13件实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基础工作以及加减分项目等。

三、考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务求实效,奖罚并举,激励创新的原则,切实做好民生实事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1.重点民生实事考评实行100分制,其中指标任务占80分,每少完成一个指标任务,扣10分,扣完为止;日常工作占20分,①日常调度10分。资料台账不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数据、材料、信息报送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每项扣1分,缺报1次扣2分。被省实事办、省直对口部门专题通报表扬(批评)1次,加(扣)4分。被岳阳市实事办、市直对口部门专题通报表扬(批评)1次,加(扣)2分。本市级通报表扬(批评)1次,加(扣)1分。被市实事办督办的,每次扣1分;被岳阳市实事办督办1次,扣2分;被岳阳市实事办连续督办2次(含2次)以上,省实事办督办1次以上,不纳入年度评先评优范围;被中央、省、岳阳市媒体负面曝光的,分别每次扣10分、5分、2分,最多扣10分。②媒体宣传10分,各牵头责任单位实事办理宣传报道全年必须达到2篇以上(要求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湖南卫视、湖南日报、岳阳电视台、岳阳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报道,报道中须含有“重点民生实事”等字样),单条信息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纳的按最高级别计分,每少1篇扣5分,最多扣10分。

2.保障措施(扣分制)。工程类项目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的,每起扣5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扣10分。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10分,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20分。因专项资金管理不善,发生贪污、挪用、挤占、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每起扣10分。因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每起扣5分。对以上发生的问题线索将进一步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12月中下旬,由市实事办牵头,联合市统计局,对所有实事项目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市直单位和各镇(街道)实行统一考核,分块评比。根据考核情况,按得分高低排名,分别评为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同时评选一批先进个人。①对省、岳阳市及本级实事工作落实较好,考核验收综合得分高,社会反响好的单位,按30%比例,评定先进单位;②全面完成实事任务,得分在80分以上的单位,评为达标单位;③未按要求完成实事任务,得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评为不达标单位;④对工作扎实、表现突出的人员评为先进个人。

以上考核评比结果经市实事办综合汇总后,报请市政府领导审定。

五、奖励与处罚

1.奖励

市政府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对先进个人按一定比例给予政府专项嘉奖。

2.处罚

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实事办理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在年终综合绩效考评中扣除相应分值,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湘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临湘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临湘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好我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生物多样性资源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掌握全市行政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现状、受胁因素和发展趋势,为科学编制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规划、制定宏观政策等提供支撑。

(二)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任务,加强生物多样性观测、调查、评估等基础工作。

(三)归纳、整理、整合我市生物多样性数据,建立市域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与发展利用工作。

二、具体任务

(一)调查范围

临湘市14个镇(街道)行政辖区及黄盖湖、龙窖山、五尖山3个自然保护地,荆竹山、药菇山、白石园3个国有林场全部国土空间范围。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调查对象包括生物多样性的3个层次,即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

1.生态系统多样性。通过遥感判读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掌握全市范围内的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种类、数量、面积与分布状况,建立森林草原湿地县级行政区域界限。

2.物种多样性。开展实地调查,摸清市域所有陆生脊椎动物、维管束植物的种类、分布数据。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以及湖南特有野生植物、极小种群开展重点调查,查明市域范围内重点物种的种群数量、分布、生境、生长状况、受威胁情况和保护现状等数据。

3.遗传多样性。通过调查掌握市域范围内珍稀濒危物种遗传基因资源的种类、数量、保护现状等数据。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临湘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李伟峰任组长,市林业局局长何碧辉任副组长,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临湘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和14个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副局长张富贵任办公室主任,余伟明任联络员(电话:13348708666),负责临湘市生物多样性调查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协调、资料收集、成果上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常工作。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临湘分局:负责提供已开展的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和空气、水、土壤等相关生态环境因子数据,配合本次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配合本次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水生野生动植物、农业遗传资源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等调查监测评价数据,配合本次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库、河流矢量数据成果,配合本次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及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经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安排专人配合技术单位做好辖区内的生物多样性调查,提供各项保障。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

2021年11月—12月,召开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在人力、财力上作好预安排,完成相关资料(包括科学考察报告、其他动植物资源调查报告、文献等)的收集整理工作,编制生物多样性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调查所需资料及装备,按采购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相关技术单位参与招标。

(二)外业调查阶段

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开展市域生物多样性资源外业调查,依据不同植物的物候期(发育节律、花期、果期及草本植物的生命周期)、生态习性规律以及动物的生活习性,分组开展动物、植物外业专项调查,调查时间跨越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个季节至少集中调查一次。

(三)成果编制阶段

2022年12月底前,汇总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数据,完成内业整理、编制调查报告。

(四)检查验收阶段

2023年1月—4月,提交生物多样性调查成果,接受省、岳阳市林业局组织的检查、验收及评估,建立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数据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组织实施。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突环改发〔2021〕1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积极担当、迅速行动,切实履行整改职责,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落实技术要求,确保调查实效。此次调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大,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协作,加快实施。其中,技术单位要严格对标《湖南省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技术规范(试行)》《湖南省陆生脊椎动物资源调查技术导则(试行)》《湖南省维管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导则(试行)》等技术指南,确保调查成果达到上级要求。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技术支撑单位的保密监管,在调查资料、数据的交接、保管、使用等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严禁私自泄露任何调查成果及基础地理信息等数据。严肃廉政纪律、财经纪律,严格调查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将调查补助资金挪作他用。从严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要求,加强安全保障,在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中做好人身安全和生物安全防护,防范发生安全事件。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一经发现,在全市进行通报。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申报使用管理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政府债券申报使用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根据中央、省、岳阳市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申报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申报机制

1.申报专项债券原则。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要聚焦中央和省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必须符合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和发行条件,需遵循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机制,实现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收入并能覆盖自身的付息,相关审批手续完备、前期工作要充分有序的推进开展、具备开工条件且能够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拉动有效的计划投资。

2.申报专项债券领域。专项债券资金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2022年重点支持领域: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

    3.申报工作要求。市发改局要结合我市地方专项债券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需求重点部署的重大项目,要按优先顺序排好项目,核查、完善有关信息,做到数字真实可靠、表述精准、依据充分、不留空白。申请专项债券需求的项目由财政局按要求上报“一案两书”。

二、规范使用管理

1.建立规范有序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发行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法定渠道,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源头管控,优化政府债券投向,加快发行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防控债务风险,建立规范有序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2.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快全市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将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沉淀在部门单位,推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政府债券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严格按照发行披露的项目用途使用。专项债券项目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可按规定调整债券资金用途。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3.落实政府债券偿还责任。举借政府债务应当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偿债计划,并在中期财政规划中如实反映。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应当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障专项债券到期本息偿付。政府债务利息应当足额列入预算,不得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筹集。依法落实法定债务到期偿还责任,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不匹配的,可以在同一项目周期内接续发行一次维持资金周转,不得多次接续发行将偿债责任后移。

三、严肃工作纪律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及个人,违反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定致使财政资金使用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附件:临湘市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临湘市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和

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临湘市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华光  市财政局局长   

周  伏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刘星魁  湖南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  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戴季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瑜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宗才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何卫华  市卫健局局长

万云霞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新宇  市城管局局长

刘  辉  岳阳惠临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何华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的各项政策,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统筹推动我市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配合市政府做好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发行工作;组织、督促、指导和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拟发行政府债券的项目储备工作,依法合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全市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各项工作。协调所督促的国有企业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国有企业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市公益性投资项目库建设,在全市公益性投资项目库中建立需要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子项目库;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筹融资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和评估修正项目建设规模。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业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农业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六)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全市教育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教育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七)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等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等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八)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九)市卫健局。牵头负责全市医疗卫生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医疗卫生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十)湖南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高新区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岳阳惠临公司。配合做好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发行和债券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

(十二)其他部门(单位)。今后如有涉及其他部门(单位)牵头的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由负责发行的部门(单位)负责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本部门(行业)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授权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或与议题相关的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可印发专题会议纪要。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相关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市财政局代章。

(四)配合市财政局做好本行政市域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发行工作,并认真做好拟发行政府债券的项目储备工作,依法合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临湘市政府投资项目及服务费用

评审上限值相关规定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的指示,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财政性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含投资依法由政府兜底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加强财政工程支付评审监督,提高财政投资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临湘市政府投资评审受理前置条件及服务费折扣比例等相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评审项目受理前置条件

(一)中央及省市相关部门批复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批复文件受理;

(二)临湘市委、市政府通过会议纪要明确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会议纪要内容受理;

(三)临湘市发改局已经立项,并进行了立项批复的工程,按批复文件受理;

(四)年初已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工程建设项目,按预算批复文件受理;

(五)年初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以及项目单位自筹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按以下流程审批:

1.工程投资或服务费用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报主管副市长审批;

2.工程投资或服务费用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先报主管副市长签署意见后报常务副市长审批;

3.工程投资或服务费用在500万元以上,先由主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签署意见后报市长审批;

4.根据《临湘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0〕6号)的通知,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市级领导审批后,市发改局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方可受理;4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级领导审批后,市发改局应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专家和部门进行评审,并办理立项批复方可受理。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或其他服务费评审上限值折扣审批标准

(一)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或其他服务费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行业计费标准评审原则上六折出具评审报告;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或其他服务费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行业计费标准评审后,如果属特殊情况,要求六折至七折(含七折),必须由常务副市长审批,然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才能出具评审报告;七折以上,必须由市长审批,然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才能出具评审报告。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湘市“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临湘市“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临湘市“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村村响”应急广播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6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村响”工程是省政府实事工程和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也是加强市、镇(街道)、村(社区)联系的重要渠道,更是应急避灾、减灾的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应急广播体系作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全面推进。

第三条  “村村响”应急广播设备设施属于财政投资兴建的国有资产,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管理和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

第四条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村村响”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一)市级、镇级、村级平台实行U盾播出授权,掌握U盾人员对安全播出负有直接责任。

(二)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负责全市“村村响”应急广播工程建设、维护和技术指导,设立“村村响”应急广播运维中心,配备专业维护人员,确保全市广播设备和终端广播正常运行。其中包括市一级平台的建设、运行及维护;广播“村村响”光缆线路的架设和维修;培训维修服务人员和村操作技术人员;全市广播“村村响”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全市维修所需设备的采购和供应等。

(三)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广播“村村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相关制度,并将广播“村村响”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四)各村(社区)负责本村广播“村村响”系统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村范围内广播“村村响”系统运行的相关事项。

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将广播“村村响”系统的运行维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六条  国网临湘市供电分公司负责广播“村村响”设备设施的用电保障,提供“村村响”广播终端野外用电及共杆挂寄。

第七条  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照各自职责,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68号)文件要求,做好与“村村响”平台的对接。整合应急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多方协作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发布应急信息。

第八条  利用广播“村村响”传播下列内容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诽谤、侮辱他人的;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渲染暴力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单位或个人危害广播“村村响”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村村响”设施的,由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情节严重造成损害的,侵害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市公安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破坏广播“村村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批和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全市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构建“职责明晰、顺畅有序、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科学分配。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法和分配数额。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必须做到先制定分配方案、再分配资金,压缩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权。

三、合理整合。国家、省、岳阳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渠道的前提下,不论额度大小,市财政可宏观调控、整合,通过整合项目来整合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规范流程。根据资金类型和额度,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批、拨付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和权限报批。

1.规范管理本级财政资金。已经预算到单位(含单独预算的二级机构)的本级财政资金(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按预算方案直接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或二级机构,各单位(含单独预算的二级机构)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使用。

2.规范管理上级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资金(除教育、社保、医疗、民政、惠农补贴等政策性资金外),由财政拨付到上级指标文件确定的部门单位(含二级机构)。专项资金按以下流程报批: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指标,由部门单位商市财政局拟定资金安排方案后拨付;100-300万元指标,由部门单位商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或整合资金方案,经分管副市长初审,常务副市长批准后拨付;300万元以上指标,在上级专项资金要求拨付时限内,由市长召集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财政、发改部门及项目单位等相关人员集体会商,形成资金安排或整合资金方案后予以拨付。二级机构在申报使用专项经费时,须先向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具体的资金安排方案,报主管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市财政局才能按流程拨付资金。

3.严格控制部门单位、镇(街道)在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中互拨资金,确需互拨的,单位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报市财政局审核处理;市直单位如需拨付村或社区的新农村建设、扶贫等专项资金,只能拨付到其所在镇(街道)的村账乡代管专户。

五、严格使用。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湘市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

报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临湘市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报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临湘市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报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一步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9号)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部署,结合我市民生实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20〕13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意见》(湘医保发〔2020〕55号)、《湖南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协同性,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和医保基金监管模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探索医疗保险基金、医院和患者三方受益的医疗服务管理模式,探索开展我市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报销试点,推进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力争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推动我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为健康临湘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试点范围与时间

(一)试点范围

1.试点医疗机构。临湘市中医医院作为市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报销试点医疗机构。

2.试点人群。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已参保的患者。

(二)启动时间

2022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四、试点工作内容

1.将门诊病人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的报销统筹。

2.中医类别门诊统筹医保报销年度总额预算1200万元。门诊报销比例为85%,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标准为:城镇职工800元/年/人,城乡居民500元/年/人。如市中医医院医保住院总额未超过预算指标,结余部分可以调剂到门诊统筹报销中使用。

3.纳入门诊统筹医保报销的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主要包括:颈椎病(颈型)、腰椎间盘突出症(无神经根症状)、肩周炎(无关节粘连)、膝关节退行性病变、痛风性关节炎、屈指肌腱鞘炎、骨折、软组织损伤、面肌痉挛、带状疱疹、急性扭伤、落枕等12个病种采用的15种中医非药物治疗方法(主要指普通针刺、电针、温针、手法整复、拔罐、艾灸、穴位注射、穴位埋线、骨折手法整复术、小针刀治疗、中药化腐清创术、骨折夹板外固定术、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热敏灸、火龙罐等)及小儿推拿。

4.纳入门诊统筹医保报销的中药饮片(医保目录内)、医院制剂,限定使用病种为: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明确诊断的中风病(后遗症期)、癌病、胸痹心痛、胃脘痛、消渴病(限出现并发症患者)、肾病(限急慢性肾功能衰竭)。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2年2月底前)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琦

常务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黎建平

副组长:陆伟雄、陈彦彬、何卫华

成  员:胡继新、李迎薇、龚波涛、刘春阳、张波、李先军、李芳玲、罗星、

李正利、杨宇亮、姚凤莲、李五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迎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事项目实施。

2.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人群和试点医疗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

1.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市中医医院要结合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要求和我市实际,按照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局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规范诊疗行为、完善工作措施和优化服务流程,并报送市医保局备案。

2.完善信息技术支撑。市医保局、市卫健局组织完成医保系统、市中医医院HIS系统的信息化改造,加快功能模块上线,做到信息互通。

3.召开工作培训会。市医保局、市中医医院组织召开工作培训会,启动实施试点工作。

4.开展试点工作。市中医医院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5.定期评估督导。政府实事部门和市医保局要积极协调实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评估,加强全程监督管理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完善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及市中医医院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我评估总结,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与评估,供省、市医保局借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门诊政策试点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门诊政策试点工作,是湖南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重点任务,也是我市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医保基金监管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具体举措。市政府根据工作进度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承办单位和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医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结合我市中医药工作的实际,统筹推进实施试点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目标。

(二)规范服务行为。市医保局、市卫健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强化纪律监督,树牢底线意识,加强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保骗保套保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试点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坚决防止过度医疗的现象。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试点工作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规范引导社会预期,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切实减轻老百姓负担,形成全民“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良好氛围。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

建设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

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行“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助推“五好”园区(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方案简称园区)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服务园区投资项目快速落地和培育企业高效运营发展为宗旨,推行“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大幅度提升我市园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应赋尽赋,权责同步。按照充分授权、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临湘实际,根据园区对土地供应与项目推进、市场准入与企业经营、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园区管理与服务等经济社会管理需要,除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底线工作的行政权力外,临湘市本级行政权力以直接赋权的方式,涉及行政审批服务的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由园区通过集成“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的方式,赋予园区行使与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业务办理权限。临湘市级以上行政权力根据园区发展实际需要,由市直各职能部门协助园区向上级部门申请赋权内容和方式。园区实施承接的行政权力自完成工作交接后,由园区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改革创新,提高效率。充分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告知承诺制和行政许可备案制改革政策,广泛应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推动园区行政权力运行服务机制体制创新。通过告知承诺制和行政许可备案制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度。将园区赋权业务办理事项全部整合成若干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提高服务集成度;将园区批后监管发现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全部采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效率。

3.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突出园区企业投资经营审批、监管中急需解决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园区的实际承接能力,对赋予园区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业务办理权限,按照“先易后难”“先少后多”“先点后面”的原则,分批次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和业务办理事项的赋权,做到放得了、接得住、用得好。

(三)工作目标

将园区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改革作为纵深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验区,将园区打造成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先进示范区,将“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成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先导区。

(四)工作步骤

2022年3月30日前,实现园区赋权清单第一批赋权业务办理事项;4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赋权业务办理事项;5月30日前,完成第三批赋权业务办理事项;6月15日前,完成所有赋权业务办理事项集成“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基本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

2022年3月30日开始,园区负责监管由园区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5月30日前完成固化园区所有赋权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运行模式,做到“有审批必监管”“有承诺必服务”,形成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的“放管服”改革先导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服务机构,落实“园区事园区办”赋权承接实施主体责任。

1.明确承接赋权办事机构。园区应明确一个具有审批、监管职能的承接赋权办事服务机构,承接赋权办事服务机构内部应设审批服务部门和监管服务部门,分别负责赋权事项的前置审批服务工作和批后监管服务工作。刻制“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结果证照、文书用章,做到“一枚印章管审批”;刻制“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管执法服务专用章”,办理监管服务公告、文书用章,做到“一枚印章管执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2.组建专业高效服务队伍。专业高效的审批、监管服务队伍是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工作落实落地的关键。审批服务队伍应甄选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及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负责组建。为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园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窗口服务人员采取购买劳动服务的方式配置。监管服务队伍应甄选持有行政执法证、具有一定法律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的人员组建。为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园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执法工作人员及购买第三方监管调查服务。园区审批服务业务接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管和指导。园区监管服务业务接受市司法局监管和指导。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3.规范审批监管运行机制。“园区事园区办”承接赋权办事机构、人员、事项全部入驻临湘智慧政务中心,接受大厅统一管理。审批服务结果证照、文书实行大厅统一出件、告知;监管服务结果统一实行临湘智慧政务平台推送信息、免费邮寄送达等方式告知。园区承接赋权办事机构应积极参与“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事项涉及园区业务的联审联办、涉及园区联合监管执法等工作。审批、监管业务信息通过临湘智慧政务平台与相关业务部门共享,并实时向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归集。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二)完善权责清单,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1.完善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园区赋权权力清单,梳理出赋权清单和对应的业务办理事项清单(见附件1: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权清单样表)。业务办理事项清单之外的权力一律不得实施许可审批,更不得提前介入、过度监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申请类〉、市司法局〈依职权类〉,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2.完善负面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投资经营管理规则,梳理出园区投资经营负面清单,梳理出依申请类和依职权类业务办理事项对应的投资经营负面清单(见附件2: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经营负面清单样表),明确企业在园区不允许投资经营的范围。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贸促会,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3.完善责任清单。根据赋权事项及园区投资管理规则完善园区责任清单,梳理出园区对企业审批和监管的法定及承诺责任清单(见附件3: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及承诺责任清单样表),明确园区管理服务投资企业的责任范围。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三)优化办事流程,推行“零材料”“零等待”“零接触”“零差评”“减成本”服务标准。

1.精简收件材料。园区承接赋权的依申请类业务办理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即业务办理事项收件材料要素原则上只需验证申请人身份和提交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应整合业务办理事项的申报条件告知书、申请人未履行承诺惩戒措施、事项办理申报书等内容。审批前置条件所需的材料为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由园区在对应的部门业务系统中或部门业务档案中调取核对,审批前置条件所需的材料为第三方服务技术报告的,由第三方服务企业将技术报告提前导入临湘智慧政务平台。除办理业务需收回证照原件的情形外,园区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证照材料。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直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2.减少审批环节。园区承接赋权的依申请类业务办理事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备案制和即办制,即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业务办理事项办理环节要素只设收件受理、办结出件即可,企业申请的单事项应当场办结或1天内办结。法律法规、业务文件规定的特殊程序要素内容,园区应在批后监管中核实或公示。依职权类业务办理事项办理环节要素只设取证立案、处罚结案即可。企业不接受园区监管执法或法律规定不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由园区移交给各职能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直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3.完善网办渠道。在临湘市政务服务旗舰店、“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岳办岳好APP微信小程序、品质临湘APP、24小时自助机设立“园区事园区办”专栏窗口,提供办事指南、在线申报、政务公开等服务。市直相关业务部门的互联网办事平台应关闭涉及园区赋权的业务办理申报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4.推行服务评价。园区所有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范围,线上线下受理、办结、特殊程序等与申请人相关的办事环节,全面推行“总体服务满意度”“窗口服务”“线上体验”“办事效率”“邮寄服务”等评价。企业群众主要通过窗口评价器和本方案规定的线上渠道实现办件服务评价。出现“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评价,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优化办调查认定为客观评价的,第一时间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评价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止。因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规造成企业评价“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违纪违规线索。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优化办,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5.降低办事成本。园区承接赋权的依申请类业务办理事项办理过程中,凡是涉及市本级权限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律予以免除;凡是涉及审批服务、监管取证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技术审核的中介服务,由财政足额预算采购第三方服务,中介服务成果在全市各部门共享应用;凡是涉及国家税费、基金、资金征缴的,园区应会同相关部门向企业依法依规按最低标准征缴;凡是涉及园区审批前置条件所需的第三方中介服务,由申请企业自主选择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企业并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强制推荐或指定第三方中介服务企业。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四)部门协同配合,建设“园区事园区办”业务运行机制。

1.设立“园区事园区办”专窗。在临湘智慧政务大厅设立两个“一件事一次办”“园区事园区办”综合服务窗口,用于专门办理园区赋权事项。窗口工作人员由园区派驻,接受大厅日常管理、考核。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2.统一线上线下服务标准。“园区事园区办”综合服务窗口的收件受理和办结出件统一使用临湘智慧政务平台管理,涉及使用专业平台办理业务的,线上渠道做好专业平台跳转链接,线下由园区窗口人员根据临湘智慧政务平台收集的信息二次录入专业平台。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3.做好赋权事项业务交接。按照园区赋权目录,各部门应与园区签订赋权交接协议(见附件5:赋权交接协议范本),明确赋权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各部门与园区的业务关系、责任关系。部门和园区签订《赋权交接协议》后5天内,部门应将园区赋权事项的历史审批、监管准确完整的信息,通过信息软件授权、纸质资料复印(部门盖章确认)等方式向园区业务机构交接。因部门推迟交接或故意隐瞒历史审批、监管信息,造成园区审批、监管违法违规的,概由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4.开展业务培训指导。部门和园区签订《赋权交接协议》前,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园区进行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业务培训内容主要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赋权事项的法律法规解读;第二部分为赋权事项业务办理流程操作演示。完成赋权交接后,园区在办理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无法办理的情况,部门应指定相应的业务人员限期协助园区完成相关办理业务操作。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5.联动配合开展业务。部门和园区签订《赋权交接协议》后3天内,部门应组织相关业务系统软件的开发、运维机构,协助园区接入网络、安装系统、分配账号、设置权限等,部门还应协助园区向上级或指定的机构购买或领取空白证照。园区审批或监管出具的结果,其他机构需要原权力部门印鉴后认可的,部门应在园区盖章处右边加盖部门印章,即“见章盖章”,但部门不对园区审批或监管出具的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三、改革重点

1.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园区所有赋权业务办理事项应根据企业需求全面集成整合成“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事项,主动为企业提供套餐式审批服务。主要推行“企业入园大礼包”“企业开办大礼包”“企业注销极速办”“我要建厂房”“我要办不动产证”“我要领发票”“我要纳税”“我要申请惠企政策减免”等(见附件4:园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2年6月1日之前)

2.推行“洽谈即服务”。园区与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主体正式签约前,应当采取“提前介入、预先服务”的方式,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和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先期开展项目审批流程定制化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洽谈诚意。应当用好园区依法编制的区域评估成果,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不再进行评估评审,相应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3.推行“签约即供地”。正式签约后,园区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将相关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控制性指标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探索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制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在供地环节,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在签订供地配号合同并备齐必要资料后,采取并联办理方式,力争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4.推行“开工即配套”。建设单位可按照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园区配套跟进服务。将市政公用服务整合成“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在临湘智慧政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园区事园区办”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逐步推进园区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及相关重点产业项目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零接触、零跑腿、零付费”。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5.推行“竣工即办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限时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通过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监管等方式,将现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长期实施)

四、保障措施。

1.成立协调机构。为加快推进本方案落地见效,成立临湘市“园区事园区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园区、城建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高新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保障实施经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设施设备采购、系统软件开发部署、外出调研学习培训、采购第三方服务等,由财政足额预算经费,按程序办理。

3.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配套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优化办、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六位一体”的监察督办机制,每月形成一份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4.开展定期调度。市“园区事园区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度,各部门在推进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抓紧形成制度创新、流程创新清单,推进创新政策落地。有关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附件:1.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权清单样表(略)

2.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经营负面清单样表(略)

3.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及承诺责任清单样表(略)

4.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事项清单样表(略)

5.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权交接协议范本(略)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新增贷款

余额计划任务和调整争资争项目标任务的通知

(临政办函〔2022〕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继续保持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新增贷款余额计划任务和2022年争资争项目标任务(调整后)下达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对接,每月28日前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报表)报送市统计局,争资争项任务完成情况(报表)报送市发改局,确保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表

2.2022年全市争资争项目标任务表(调整后)

3.2022年全市招商引资任务表

4.2022年全市新增贷款余额表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附件1

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表

单位: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022年计划任务

卫健局

何卫华

20000

交通运输局

万云霞

60000

住建局(含房地产)

张  韧

220000

林业局

何碧辉

50000

科工局

黄  晓

40000

惠临公司

刘  辉

200000

水利局

姚  维

60000

民政局

曹新望

10000

文旅广电局

吴  斌

25000

商务粮食局

胡子贵

20000

农业农村局

李  瑜

70000

高新区

刘星魁

715000

教体局

李宗才

50000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022年计划任务

白羊田镇

王庆伟

50000

长塘镇

李云海

60000

桃矿街道

罗成英

70000

羊楼司镇

李志华

100000

江南镇

陈云虎

80000

聂市镇

张  坤

100000

黄盖镇

郑  娟

40000

詹桥镇

付  兴

80000

五里牌街道

陆  晖

100000

云湖街道

汪  浪

60000

长安街道

袁  胤

100000

桃林镇

汤勇刚

100000

忠防镇

刘庆明

60000

坦渡镇

向前初

60000

合  计

 

2600000

附件2

2022年全市争资争项目标任务表(调整后)

                                                                 单位:万元

单  位

联点领导

责任人

2022年计划任务

人社局

刘  宝

95000*

应急管理局

周生和

1000

高新区

曹  超

刘星魁

2000

科工局

黄  晓

3000

教体局

杨  善

李宗才

8000

文旅广电局

吴  斌

1000

农业农村局

李伟峰

李  瑜

28000

林业局

何碧辉

8000

水利局

姚  维

20000

民政局

曹新望

8000*

乡村振兴局

彭庆楚

2000

退役军人事务局

杜卫东

詹  荣

4000*

住建局

李开龙

张  韧

16000

城管局

郑新宇

2000

卫健局

黎建平

何卫华

5000

医疗保障局

陈彦彬

15000*

交通运输局

万云霞

12000

公路养护中心

罗喜军

5000

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姚铁军

李勇良

4000

商务粮食局

胡子贵

2000

桃矿独立工矿区

熊  丽

 

9000

财政局、发改局

相关单位

地方政府专项债

 

100000

财政局、发改局

高新区、科工局

化工企业退出

专项债

 

100000

发改局、财政局

周伏、何华光

100000

合  计

 

 

550000

备注:*表示含有一定的政策性普惠资金

附件3

 

2022年全市招商引资任务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2021年任务数

2022年任务数

市贸促会

1049484

1180000

 

 

 

 

附件4

 

2022年全市新增贷款余额任务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2021年任务数

2022年任务数

农发行

25000

30000

工商银行

32000

33000

农业银行

35000

40000

中国银行

23000

28000

建设银行

35000

40000

农商行

55000

65000

邮储银行

15000

18000

华融湘江银行

20000

24000

村镇银行

0

8000

长沙银行

0

14000

合  计

240000

300000

 

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马三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临政人〔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马三林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灿同志任市优化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用民同志不再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鸣镝(女)同志不再担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许德军同志不再担任市宽带网络中心主任职务。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胥国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临政人〔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胥国安同志兼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