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湘市进一步落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   日期: 2021-11-0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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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函〔2021〕6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临湘市进一步落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临湘市进一步落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工作的意见

 

为提升我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按照湖南省道安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指导意见》(湘道安〔2021〕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两站两员”配置标准

(一)规范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建设

1.各镇(街道)依托镇(街道)道安委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交管站),名称统一为:××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交管站在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道安委(办)的领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交管站按照“四有”标准(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进行配置,有条件的可配置视频调度系统。

3.交管站站长原则上由分管负责人兼任,可视情邀请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派员兼任副站长。交管站按照镇(街道)人口基数配置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交管员),5万人以下的配置不少于1人;5-8万人的配置不少于3人(不少于2人专职);8万人以上的配置不少于4人(不少于3人专职)。

(二)规范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

1.各行政村(涉农社区)至少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以下简称劝导站),劝导站原则上设置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具备条件的经交管站批准可设置多个劝导站。劝导站在交管站的指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劝导站按照有固定场地、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的“三有”标准实行基本配置。有条件的可配置视频监控设备。

3.劝导站人员配置。劝导站站长原则上由行政村(涉农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每个劝导站不少于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劝导员),劝导员应当配置反光背心、红袖标、停车牌、工作包等随身装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装备。

二、进一步明确“两站两员”工作职责

(一)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向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3.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

4.建立健全交管员和劝导员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站两员”教育培训工作。

5.具备条件的,可探索交通违法处理、保险及车驾管代办等业务。

(二)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

2.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将隐患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3.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辖区内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识。

5.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劝导站和劝导员工作情况。

(三)交通安全劝导站主要职责

1.组织劝导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3.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4.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

1.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必上。

2.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5.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两站两员”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镇(街道)要有力有序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意见落地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等措施,尽快形成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镇(街道)要将“两站两员”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力量保障

推进派出所管交通,深化“警保合作”,通过互聘和兼任等方式,推动“一村一辅警”、保险营业员、协保员等力量共同履职。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要定期深入交管站、劝导站开展驻站执法,优先处理“两站两员”反馈的紧急警情。

(四)强化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两站两员”日常考核及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两站两员”建设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将评价结果纳入绩效、综治等考核范畴,并与“两站两员”绩效挂钩。市镇(街道)道安委(办)要定期开展对“两站两员”建设与实体化运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要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