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临湘智慧政务大厅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20-06-0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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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20〕7号)

 

市直有关单位:

《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临湘智慧政务大厅部门集中入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门、一网、一次”。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推进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市直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服务股室向临湘智慧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临湘智慧政务平台实厅和网厅集中;市直部门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行为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到位,市直部门对临湘智慧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后台审批、办结出件授权到位,审批服务全流程电子监察到位。

二、实施范围

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的市政府部门(单位),市委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纳入改革范围。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落实“三定”方案,推行审批集中。市直部门要按“三定”方案科学合理设置行政审批股室,将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股室集中。负责承担本部门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股室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审批股室负责集中审批,相关股室负责外业技术,协同合作互认审批”的运行模式。(完成时限:2020年5月20日前)

(二)明确分管领导,配强工作人员。各部门应明确1名领导分管审批服务工作,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任部门首席代表,负责本部门窗口、人员及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统筹解决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首席代表可兼任首席审批员,年办件量少于1000件、入驻人员少于10人的部门首席代表可由首席审批员担任);任命1名股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本部门首席审批员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负责本部门事项审批实施工作;公安(含交警)、税务、医保、人社、民政、自然资源(不动产)、住建(工改)、市场监管(商改)及公共服务部门(单位)挑选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专区专窗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量确定人数)。首席审批员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本部门事项办事流程审核要点、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专区专窗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服务态度好、熟悉本部门事项受理收件审核要点,原则上要求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完成时限:2020年5月20日前)

(三)清理规范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各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统称政务服务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同步向临湘智慧政务大厅和网厅集中。要按照信息化建设数据共享的实际情况,持续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对入驻事项进行单个事项情形化拆分梳理、套餐事项情形化组合梳理,形成最小颗粒度单个事项、最广便利度套餐事项,不断压缩审批自由量裁权,不断丰富服务个性化,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完成时限:第一批单个事项2020年5月20日前,第一批套餐事项2020年6月30日前)

(四)完成审批授权,人员集中到位。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对各类审批结果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授予首席审批员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首席审批员其他相关权限。首席审批员确定后,各部门要及时全面授权,并确保首席审批员和窗口工作人员按时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入驻人员除无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外,原则上要求两年不变。(完成时限:2020年5月20日前)

(五)创新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总要求,全面推行集成服务,着力构建审批服务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等审批新机制。以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作为切入点,推进各层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等方式,建立起部门间关联性审批服务事项协同审批机制,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完成时限:2020年7月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派驻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职称晋升、工资(包含绩效)和各项福利待遇仍保留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群活动、工会活动、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并向派出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二)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对各部门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未经市政府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撤窗或撤回已入驻办理事项。要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推进事项情形化颗粒度梳理,不断提升事项办理的便利度。

(三)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临湘智慧政务大厅“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等运行模式,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协调,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清理规范入驻事项,负责临湘智慧政务大厅日常管理;市委编办负责督促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中行政审批股室机构设置到位情况、人员配置到位情况、职能整合集中到位情况。

(三)完成检查验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适时组织开展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检查验收,进行改革成效全面评估,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部门集中入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现就临湘智慧政务大厅部门集中入驻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群众在市直部门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合市直相关部门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窗口设置和人员进驻

(一)窗口设置。以2018、2019年审批服务办件量为主要依据,对44个市直及上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分类设置窗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

1.专业办理窗口。对市公安局(含交警)、市民政局(婚登)、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临湘智慧政务大厅设立专区办理窗口,事项全部进驻,原则上要求在窗口现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结的转后台办理,统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员由入驻单位派驻。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市市场监管局商事登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予以暂时保留专窗,其他部门专窗全部取消。

2.综合受理窗口。在临湘智慧政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科工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局、市水利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残联、市烟草局等部门,政务服务单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部进驻,单位原有办事大厅取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转后台部门办结后,统一在“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出件,“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

3.公共服务窗口。对涉及公共服务的事项,通过各公共服务单位窗口专业统一收件办理,办结后,统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员由各公共服务单位派驻。

(二)窗口布局和人员进驻。针对市直部门服务事项涉及服务个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功能、按楼层优化布局办事窗口。根据装修方案已设置137个窗口、222个审批席位,各部门窗口和人员入驻数按照“人随事定”的原则,根据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明确入驻的事项确定。

1.一楼大厅为综合服务一区。设公安(交警)专区、人社专区、医保专区、民政婚登专区、公共服务专区和“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收费开票窗口等,入驻部门分别是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非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广电有线公司等。

2.二楼大厅为综合服务二区。设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政务公开、出件窗口等窗口,入驻部门分别是市市场监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3.三楼大厅为综合服务三区。设办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窗口,入驻部门分别是市税务局、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单位等。

4.四楼为各部门后台审批区。专窗、“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业务涉及部门后台审批办公区。

三、运行机制

建立前台后台有机衔接、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评价监督有力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智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一)首问负责。建立咨询服务和导办服务制度,设立咨询员和导办员,负责各办理区业务现场咨询、接待和办理业务引导,帮助群众申报、办理审批服务业务。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方式,统一答复企业群众咨询。

(二)清单管理。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一次性告知。对入驻事项优化再造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及时通过政府网站、12345热线或制作二维码进行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知晓。

(四)首席审批员审批。各入驻部门要明确首席审批员,出具授权委托书,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和业务协调权。

(五)限时办结。建立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实行前台后台每个环节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六)“好差评”监督。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评价制度,采取“内部评”与“百姓评”相结合,对各部门的每个环节服务行为进行评价,强化监督。

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一)统一受理。对通过线上(临湘智慧政务平台网厅或部门业务系统)提交的办事申请,或者线下(临湘智慧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的办事申请,统一由窗口受理,启动办理程序。

(二)分类办理。对政务服务事项窗口能即时办结的,窗口必须即时办结;对专业性比较强、程序比较复杂、不能即时办结的,由首席审批员通过线上或线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受理的事项,经窗口人员初审后,通过线上流转或线下通知部门工作人员来取的方式,转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出件送达。即办件办结后由申请人到出件窗口现场领取结果物;非即办件经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办理结果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转回窗口,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申请人到出件窗口直接领取,也可由出件窗口寄送给申请人。

(四)统一监察。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从受理环节开始到办结完毕,实行全流程监察、“好差评”监督。

五、窗口管理

(一)统一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大厅和窗口统一管理,分析汇总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统一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对入驻窗口业务进行协调,全面实行一站式办理、联合审批、统一收费、一窗受理、流程再造等,推进审批标准化,促进前后台、部门间业务运转顺畅、衔接有效。

(三)统一考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在临湘智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负总责,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人员保障,选派业务骨干入驻中心,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市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议,对入驻工作进行部署。

(二)梳理事项。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事项梳理,明确入驻事项和人员,开展职责授权,开具授权委托书,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20年5月20日前)

(三)培训人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全域通办专窗人员招聘,按照新指南、新流程完成进驻人员业务培训,“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全域通办专窗业务相关的部门要支持配合做好招聘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完成时限:2020年5月20日前)

(四)建章立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业务运行、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大厅现场管理、党群建设等临湘智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五)保障经费。将临湘智慧政务大厅日常运行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并支持工装、培训等专项费用。

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单位入驻临湘智慧政务大厅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分管领导首席代表、进驻事项、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首席审批员、前窗工作人员、后台工作人员、设置窗口数(设专区专窗的部门提出)、业务系统接入临湘智慧政务平台的技术需求,于2020年5月20日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报备(联系人:吴悫,电话:3711235  1337890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