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20-03-2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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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函〔2020〕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我市作为全国的产粮大县(市),承担着为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的政治责任。为确保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84万亩(其中早稻27万亩)、总产34.5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就切实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层层传导压实责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镇长(主任)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全市粮食生产面积、总产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统计、商务粮食、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履行粮食生产相关责任。要通过印发告农民书、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耕地地力保护、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金融支持粮食生产、耕地抛荒取消补贴等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稳定粮食生产

2、稳定扩大种植面积。采取水稻集中育秧、全程机械化作业等有效措施,降低种植双季稻的劳动强度与成本,引导农户“压单扩双”,恢复双季稻种植。全市27万亩早稻种植面积任务已下达到各镇(街道),按上级统计验收面积,完成100%的,每亩奖补10元;超额完成部分,每亩奖励100元;完成90%(含90%)的,每亩奖补5元;完成90%以下的,取消奖补;完成80%以下的,缺额部分按每亩5元标准处罚。转变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粮食品种,防止水田调减粮食改种经济作物的倾向,旱地优先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本地适宜的旱杂粮。市农业农村局要落实“一点三人”制度,组织100名技术干部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各地要将粮食生产任务精准落实到村、组、农户、丘块,早稻最终落实面积公示后作为双季稻补贴依据。

3、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职能,逐户摸清农户种植意向,发动农户自主种植双季稻。引导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户的承包田流转给种粮大户,对抛荒的零星田块,可以由村集体代种代管。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流转发展粮食生产;对弃耕一年以上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4、大力支持集中育秧。支持适度规模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完成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4万亩以上,带动落实早稻育秧面积14.5万亩以上。委托育秧大户集中育好750亩备用秧,有效应对育秧风险,免费提供给缺秧的粮食监测点和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的有种植双季稻意愿的零星散户。

5、发挥大户带动作用。发挥种粮大户在早稻扩面中的主导作用,带动全市粮食生产面积恢复性增长。从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中安排570万元采购水稻复合肥,对流转100亩以上大户和4万亩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进行物化补助,同时在稻谷价格补贴中按实际种植面积对种粮大户进行引导补贴,力争通过大户带动增加早稻5万亩。对提供水稻秧苗或育插秧一体化服务的适度规模大户(合作社),优先推荐参评省、市级种粮大户和评选市本级种粮大户,优先纳入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培育计划,优先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社。

三、提升种粮效益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程,在春耕早稻栽前全面完成4.8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安排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程,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实现亩均粮食产量提升100公斤以上,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增长。

7、提高农机化水平。支持水稻机抛、机插,提高水稻全程机械化率。在坦渡、聂市、江南、长塘等水稻(双季稻)主产区实施机抛、机插作业补贴。整合往年农机补贴节余资金,用于购置有序抛秧机的二次补贴,激发种植合作社、种粮大户购置抛秧机的积极性,加速早稻集中育秧的科技含量,提高水稻机械化水平。

8、发展高档优质稻生产。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生产,实行“一片一品”、“一村一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结合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湘米工程项目,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组织订单收购,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农民种粮效益。坦渡、聂市、江南、长塘等水稻主产镇各建设一个万亩以上连片高档优质双季稻示范基地,其余各镇(街道)建设连片千亩以上高档优质双季稻示范基地1个以上,整合资金对单一品种达到面积的基地进行奖补,确保全市高档优质稻基地30万亩以上。主推“湘米工程”高档优质稻品种,主推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秸秆还田、绿肥生产、机械侧深施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打造高档优质稻品种展示平台,引进一批高档优质稻品种,集中进行试种示范,进行水稻品种各种性能进行展示。

四、强化保障措施

9、加大财政投入。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稻谷生产补贴、农信担贷款贴息、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等资金中,统筹整合2000万元,用于支持集中育秧补贴、插抛秧机械购置(作业)补贴、适度规模经营物化补助、优质稻基地示范片奖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示范推广、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先进镇(街道)奖励等,其中专业化集中育秧按省里要求每亩补助60元。对从事水稻秧苗或育插秧一体化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信贷支持,并且按政策享受省财政贷款贴息。

10、严格目标考核。粮食生产纳入全市绩效考评,提高分值权重。重点考核水稻集中育秧、粮食监测点、早稻面积落实、优质稻面积、抛荒治理、惠农政策落实等。市政府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先进乡镇考评,其中早稻扩面是重要指标,对研究确定的标兵镇和先进镇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完不成早稻、双季稻等粮食生产任务的镇(街道),实行“三零”政策,即在全市农业产业化考核中计零分,在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和种粮大户推荐中零评选,在涉粮项目申报中零资格。组织对耕地抛荒撂荒开展调查核查,及时通报核查结果,抛荒程度作为乡镇粮食生产考核打分依据,并对抛荒村组、农户进行公示,作为暂停耕地地力补贴的依据。建立早稻生产的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和约谈制。

附件:临湘市2020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任务分配表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临湘市2020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吨

镇、街道

粮食生产

总面积

其中

早稻面积

总产量

长 安

22500

6500

9100

云 湖

20300

6200

8300

五里牌

47200

14100

18900

聂 市

137100

48900

57300

江 南

126900

41900

52600

黄 盖

64600

18900

26300

坦 渡

113200

45100

48100

羊楼司

66400

19200

26800

忠 防

36500

11500

14900

桃 林

74100

22800

29800

长 塘

45900

19700

18600

白羊田

38400

10900

15400

詹 桥

46900

4300

18900

合 计

840000

270000

3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