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化肥减量整改)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2-04-0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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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市负责的“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反馈的《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市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同样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却将洞庭湖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目标降低至6%。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推进漫不经心,未进行系统部署和指标分解,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市化肥用量调减2%以上”。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1、提高认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把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深刻认识做好化肥减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化肥减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深刻反思。认真查找调低国家明确的化肥减量削减目标任务的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执行意识,严格对照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化肥减量工作目标任务,不打折扣的坚决贯彻落实到位。3、强化部署。落实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洞庭湖市化肥减量工作方案》《洞庭湖市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岳阳市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岳阳市2021年度化肥减量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化肥减量实施方案,抓出实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4、加强培训。采取培训会、视频会、微课堂等方式,开展化肥使用、化肥统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5、强化保障。将测土配方、抽样调查等基础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落地。6、严格考核。制定了《化肥减量工作考核细则》,完善工作调度、督查制度,实现每月有调度、每季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配合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提高认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临湘市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深刻反思。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全市上下一个要求、一个标准抓问题整改,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认识、作风方面问题。各镇(街道)坚持落实整改工作清单化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执行意识,严格对照化肥减量工作目标任务,不打折扣的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3、强化部署。一是市政府制定了《临湘市2021年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临湘市农药化肥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二是2021年5月28日,在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对化肥减量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调度整改工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工作督查。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临湘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整改实施方案》《临湘市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多次调度乡镇农技站布置推进措施,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4、加强培训。市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组织两期全市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专题培训会,专题培训湘A301农业生产条件统计报表,要求严格按制度开展统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村组负责人等参加的化肥减量增效现场观摩会2期,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500多人;推广使用“田间道”湖南配方施肥APP的应用,基层农技推广员应用率100%。

5、强化保障。2021年,市财政共整合938.87万元落实减量措施。其中83.64万元开展测土配方工作,采购推广水稻专用配方肥580万元,种植绿肥167万元,秸秆腐熟还田38.45万元,商品有机肥19.78万元,开展示范片建设50万元。

6、严格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制订了《2021年化肥减量工作考核细则》。将各镇(街道)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纳入年度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临湘市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问题的整改方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市农业农村局多次开展化肥减量工作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1年度的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二)逐个目标达成情况:一是临湘市政府制定了《临湘市农业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函〔2021〕28号)、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临湘市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农工作方案》(临农发〔2021〕48号)。二是2021年全市各项化肥减量措施有序推进。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完成土壤检测1100个,田间肥效试验8个;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完成了农户施肥情况调查100户;完成绿肥生产面积5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3245吨;全市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0.31万亩。秸秆还田面积完成73万亩;机械深翻耕面积完成3万亩,完成全年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继续规范乡镇统计数据报送,加强抽样调查的针对性、科学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能够真实反映我市化肥减量工作情况。夯实测土配方施肥等基础工作,推进减量措施落地生效。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集成推广减肥技术措施。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科学施肥技术入户率和应用率。

(二)加大经费保障。将化肥减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测土配方、数据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制定支持配方施肥、绿肥生产、有机肥替代化肥、机械深施肥、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措施实施的财政补贴政策,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完善考核督办机制,定期调度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各镇(街道)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纳入年度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中增加权重,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责任。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2022年4月2日

 

 

 

(联系人:宋拓,联系电话:198730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