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湘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法制办   日期: 2016-12-3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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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临政发〔2016〕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临湘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临湘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市政府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临湘实际,就市政府会议有关事项进一步规范明确,制定本制度。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根据需要,可邀请市人武部部长(政委),市人民政府正副调研员、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列席;安排有关方面领导同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岳阳市委、岳阳市政府,临湘市委的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4.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三)会议议题由市长直接交办或市政府副市长提出报市长确定。

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局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邀请市人武部部长(或政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有关领导,市人民政府正副调研员、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列席;安排与议题相关方面的领导、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岳阳市委、岳阳市政府,临湘市委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审议市人民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3.研究讨论向岳阳市政府和临湘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三)市长直接交办,市政府副市长提出、市直部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提请报市长确定的常务会议议题,由市政府办秘书科汇总后提出拟办意见,进入议题审核程序。

(四)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须经议题承办单位提出充分的依据,并由分管副市长或副市长委托协线副主任组织好前期调研,审核把关,做到切实可行,协商一致;如涉及相关政策法规,须经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报请市长审批同意后,确定为常务会议题。议题须在常务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汇总,常务会原则上不能将临时动议议题列入审议议题。

(五)如议题内容会前未协商一致的,原则上不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特殊情况需要提交审议的,应列出问题清单,说明各方理由,一并提交审议决定。

(六)每次常务会议题数量要科学安排,按轻重缓急原则确定。

(七)议题由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副市长和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到会的,原则上不提请审议。

(八)议题承办部门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文件材料,应同时准备单行的起草说明,起草说明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具体包含起草背景、目的意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需要提请解决或报告事项等。需进行廉洁性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应附审查意见。

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组成。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市人民政府正副调研员、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按会议要求列席。

(二)市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1.研究解决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专项问题和专项事务;

2.研究落实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3.统筹安排全市性的重要活动;

4.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及有关方面的重要工作汇报;

5.研究其他需要市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会务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

(二)会议纪要的送审稿原则上要求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入办文程序。如纪要涉及相关法律事项,须市政府法制办作合法性审查;涉及资产、资金、资源等内容的,须市纪委监察局作廉洁性审核。部门单位会签时,须签署“同意”、“不同意”或提出书面修改建议等明确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会签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紧急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会签完毕。

五、会议决议落实

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并定期以通报形式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每年底对会议纪要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并将结果报市政府。未按会议要求落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